| 您好,欢迎光临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 急诊电话:5271299 咨询热线(工作日):5271700 行政值班(节假日、夜间):5271200 母乳喂养热线:5273700 行风监督:5271207 |
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一、线下现场申请
1.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新生儿母亲本人用黑色的钢笔或中性笔认真填写完整、不得涂改。签名、手印清晰可辨认,缺一不可。
2.新生儿父母双方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缺一不可。
二、线上手机端申请
1.上传身份证照片时,需保证证件图案完整清晰,尽量放大证件主体拍摄。
2.身份证照片须为实物原件现场拍摄,严禁翻拍、截图等非原件拍摄形式。
3.知情告知书签发照片可任选其一上传(医疗机构已先行上传相关照片,本人上传后将自动替换照片)。
4.母亲签字请务必采用横屏书写签名,保证字迹工整可辨。
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母亲本人应当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 儿记录页)等相关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